今天第一天正式上班
結果周末莫名其妙感冒了>_<於是倒床休息兩天,密集吃感冒葯,喝大量白開水,終于在今天早上咽喉腫痛的症狀減輕了
工作的地點在我們學校的河對面,嘿嘿,也就是說和去學校相比,我節約不了多少時間。不少同事聽説我door to door單程要2個小時,都表示同情。唉,生活不易啊~~
今天買了NJtransit的monthly pass 火車票,花掉本人$235!然後買了NJ PATH車票 20次,$24!這樣一個月我的交通費就是$285左右,還不算每天$1.5 NJ到PA的car toll還有汽油費,怎麽都是300多塊錢了
9點10分到達公司,結果公司還無人上班,樓下security不讓我上去,我就百無聊賴的在lobby等到9點35左右
HR的女生到了公司就下樓來pick up我。她人很熱情
我先在小秘辦公桌fill out所有paper work
因爲謠言滿天飛說今年的H1B申請將在第一天就告罄,雖然我相信謠言止于智者,但是謠言千遍,就算不是真理我都害怕它變真理。所以我今天帶齊了所有材料,全部複印好交給小秘。不過說真的,對老美來説,他們很難理解H1B對我們有多重要,所以直到今天下班,我的材料還是在她桌上,沒有寄給律師>_<我堅定自己信念的和自己說“謠言即將不攻自破”
老闆今天需要去shoot supermodel。注意,這個shoot是用video camcorder,不是gun,嘿嘿嘿。我當時一聼就想說,我和你一起去吧。哈哈哈。我還在想,早說啊,早說我就帶上我的相機了
當然,我神志尚且清楚,不可能和老闆裝可愛裝到這個地步。所以我安靜的看white papers,等待我的新電腦,往電腦裏面裝吃飯用的東西,visual studio 2005。我一直用visual studio 6.0和2003,希望這個2005改變不太大
下午,隔壁cubicle的大姐約我一起走,還好心借她的公司門卡給我。但是問題是明天早上我要怎麽才能上到公司去呢?樓下的security還是不會讓我上吧>_<我還沒有大樓的門卡,據説都要明天才能辦好
我問警察叔叔PATH車站怎麽走,警察叔叔很愛護群衆,準備送我過馬路。結果一個胖老頭不給警察面子,看到警察要求停車的手勢還不減速,一個急煞跺在警察面前。然後警察叔叔給我指了路以後,就去修理這個目無警察,並且在警察送小朋友過馬路的時候還特別囂張的人去了
我覺得有點兒黑色幽默,結果一笑還走錯路了
等我到達PATH車站,發現我才用了一次的path車票居然在錢包被卷了一下,讀不出來了>_<
情急之下,我掏出我萬能的NY地鐵卡,刷卡進去了。但是一想到我20次的卡才用了一次就犧牲了,我就很生氣
到Newark Penn Station找Train的換車track,我又找錯了>_<所以只能坐第二班車
回家后找到NJ PATH的網站:
8. Where can I get help with a problem or an expired QuickCard or MetroCard?
If you have questions or need a replacement QuickCard, please see a red-jacketed Passenger Information Agent, who can find out the remaining value of your unexpired QuickCard and issue a replacement on-the-spot. PATH will not replace any remaining trips on any expired QuickCard.

Agents are available at Newark, Hoboken, Journal Square and Grove Street stations weekdays during the morning peak and at 33rd Street Station weeknights during the evening peak. 

還好,我的錢應該還找得回來。但是!明天早上我能不能找到這個agent也是問題>_<

今天還有個好消息:
我們公司每天offer lunch,哈哈哈
但是有個坏消息:
今天恰恰沒有offer,所以大家餓到下午快兩點才出去找吃的
公司附近吃的真是又差又少。我吃了一個vege burger,麵包太硬,把我上顎都打破了,OMG

我明天要催促小秘把我的H1B送給律師
我要把耳機帶到公司
我要笑容滿面,樂觀向上,好好利用每天來回四小時的車程睡美容覺

PS:如果說上班有什麽遺憾。那就是老公今天傍晚接我回來的時候,發現傢附近兩処的玉蘭花在這兩天的高溫中綻放了!我第一想法是明天早上來拍照,然後就意識到,不行,明天要上班>_<我想讓老公明天帶上相機來接我。這個想法任性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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